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拟对一项公交车亭广告发布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谈判采购。
1、采购内容:
合同包 | 内 容 | 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 | 发布期 |
1 | 安溪公交车亭广告发布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内容及要求 | 8个月 |
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必须包含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且被买方邀请参加本次谈判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邀请谈判单位为:盘古大观(厦门)传媒有限公司
3、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
4、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附上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u.fjgdwl.com/)“帮助中心”。
6、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9:59。
7、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95-26163018。
8、本项目采用的谈判办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