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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泉州市广播电视有线大楼(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FJGDWLZC(2026)-001 报名截止日期:2026-01-22 17:30:00

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福建广电网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泉州市广播电视有线大楼(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广电网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泉州市广播电视有线大楼(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DWLZC(2026)-0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本项目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项目公告,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1、原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第二条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等内容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其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必须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由工商盖章确认的企业内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或原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现更正为: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及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等内容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变更公告”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